Monday, January 31, 2011

请叫我,收集狂。



大扫除,除出来的东西实在很多,但是因为太累,所以很多部分都搁着,等下一次再收拾。
找到以前旅行买回来的,明星们代言的快熟面呀,糖果呀......过期之前舍不得吃,过期之后舍不得丢。
舍不得,是多么沉重的包袱。
这包袱让我们小小的家里堆了好多好多的东西。
你收集餐巾哦?你收集袋子?你收集水瓶?
最近还开始收集红包袋???


是的。请叫我,收集狂。

这次扔掉了很多东西。
打算一点一点地学习舍得~
然而还是因为不能完全地舍得,所以把东西在扔掉之前拍了照片(!)。
就像那天,换了电话通讯服务品牌,于是被逼把用了将近十年的记忆卡舍弃了。
记忆卡死亡之前,我居然把里面存着的短讯,一封一封用相机拍了下来(!)。
刚刚打开照片给升看:“你以前寄我的短讯我都拍下来了哦”,他O了嘴......

Saturday, January 29, 2011

那些岁月

最近买了个新玩意,玩个不亦乐乎。
于是,把家里的大扫除也简单化并快速化了。
反正真要做收拾工作,也非一两天可以胜任的。
除旧迎新,除的迎的,还是抽象的事物多于具体的。
其实,我总是处于迎新状态中啊,只不过除旧却一直是知易行难的事。


毕竟是新的一年了啊,人老了一些,智慧也长多了点。
虽然常有新同事说:"你结婚了?你看起来好年轻啊!"
可是自己深懂那种真正属于年轻少艾的发亮神采已渐渐地在自己不经意中退去。
而有些曾经看不清的事实,也终于看清。
过去的岁月其实都不算白费,因为那些失去的青春都变作了擦拭双眼的神奇亮眼剂,眼睛更雪亮了。
成长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

不管怎样,即使肤色暗哑了,眼里的光芒不会失去,是吧?
我们心中永留一种光辉呢~

兔年来了,wishing everyone a better 兔-morrow......

Friday, January 21, 2011

食物的味道

我们曾经很喜欢一家泰国餐厅,在SS2。
每个月至少去一次,那里的员工都当我们是朋友。
搬家以后很少再去,然后它也倒闭了。

那天在Thai Thai,升说还是觉得以前那家最好吃。
我想是味觉的记忆在我们不断地的回忆中被加深了。
那么久以前的事情,食物有多好吃,其实真的有记得那么清楚吗?
记得的不是味道,而是那种难忘的感觉吧......




有时候在外面吃东西,我会一边吃一边想,为什么我煮不出这种味道。
抑或,要怎么煮才会煮出这种味道。
但是我总是比较随性,喜欢在半个小时做好一顿饭的“快感”。
所以不会特别去研究。

昨天想做一些新年食品,也没怎么研究过就下手了。
啊~磨了几个小时,觉得好累。
而作品还失败了。
因为没有想过芝士会在锅里流了出来,弄了整锅的黑粒子。
看起来很难吃吧?其实口感比卖相好。
秉持着屡败屡战的精神,我一定会再接再厉。

Thursday, January 13, 2011

[狮城圣诞游] - 甜品的记忆

勿洛是我在新加坡最喜欢的一个地方。
因为我觉得自己跟这个地方很有缘份。
这份缘,打从十年前就开始。
一直还延续着。

士别三日,没想到勿洛多了一个广场——Bedok Point。
那天打了个圈,发现原来只是个吃东西的地方。
但是,这样步行着、不必驾车就可以到达一个有好多好东西吃的地方,一个可以跟家人散散步也可以和朋友聚会的地方,那种感觉真好。
当下,还真的想到那个城市去居住。
也许我们住的地方,每天花在车龙里的时间真的太多了。
也许是生活里总有压力,至于路边的风景,不是没有,只是错过。

我们看见了这家生记,马上想吃甜品。
因为冬至没有半颗汤圆下肚,于是特别想吃。
小时候住在家里,汤圆端到我跟前我也不屑一顾——真的,当你开始慢慢地失去生活中的某一块,你开始特别珍惜那一块......


红豆沙汤圆。最近好喜欢红豆沙。
那曾经是我很不喜欢的甜品呢~


杨枝甘露。是芒果西米露。
西米露呀,是大家曾经趋之若鹜的甜品类。


甜品和雪糕一样,都让人感觉特别幸福。
想起很多年前,能够吃到“记得食”的甜品就已经是多么开心的事情。
现在好久都没有光顾了。
这些年来,都很少特地去吃甜品。
少了那份闲心?还是少了那份烂漫?

Wednesday, January 12, 2011

游客

*photo from the shoppingblog.com

好喜欢戏里的Angelina Jolie啊,怎么这么漂亮啊?
Elise这个角色,没有人可以演得比Angelina Jolie更有型。
而Frank,大概也没有多少人可以演得比Johnny Depp有趣(有点保留的说法。所以看得出来我是对Angelina有绝对的欣赏,非Johnny Depp能比)。
只是有点意外,Johnny Depp怎么这么胖了呢?
我的海盗去了哪里???

《The Tourist》这部电影,不算优秀,然而精彩度还是有的。
至少是到了几乎最后一刻,我们才知道事情的真相。
只是,却是喜剧多于悬疑片的感觉。
反正,我们看的是“美”这个字而已。
美人,和美景。来龙去脉,统统都只是bonus。
美丽的威尼斯,不懂什么时候可以亲身踏一踏你那每年都不断下沉的陆地......

戏里有一段对话我特别喜欢。大概是这样的。
Elise: Invite me to dinner.
Frank: Would you like to join me for dinner?
Elise: Woman doesn't like question.
Frank: Join me for dinner.
Elise: Too demanding.
Frank (after a few second): I'm going to dinner later, if you would like to join me.
哈~女人!
这也不是,那也不对。
不过,我好喜欢Elise“训练”男人的方式!

Monday, January 10, 2011

咖啡与蛋糕

朋友说马先生开的The Loaf里有很好喝的latte。
于是我们在午饭后直接去了下午茶。
周六的Pavilion很热闹,The Loaf里的客人还真多。
我原本想,latte还是热的好喝吧,后来看了餐单上的介绍,就也选了那名为Cube 60°的latte。
据说那是用在零下六十度冰冻过的咖啡浓缩精华泡成的。
咖啡果然不错,芝士略嫌太甜了。

大家都觉得咖啡与蛋糕是一个很美丽的组合吧?买了好多款的杯子芝士蛋糕。
我一看就想起了在我家里冰箱中收着的失败作品,我上个星期做的芝士蛋糕。
他们说,怎么没有带给大家吃?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啦,我说。
因为做得很失败,连我自己都不太想吃,只是又不舍得丢掉。
等什么时候肚子饿了,就能够吃了。

Saturday, January 8, 2011

没有不可能,能人所不能

我在工作上常常会遇到同样类型的人,他们的前世应该是夜郎国的国民。
所以,今生的他们在夜郎界相当吃得开。
有的人会告诉我说他的生意做得有多大,有的人则会说他的发明有多伟大。
有的人为了“改变世界”这样崇高的理想而放弃儿女私情,在所不惜。
而其中不少人,都几乎觉得自己有天会拿诺贝尔科学奖。
有时候,不得不钦佩于这类人的“豪情壮志”。

虽然不断地遇到这样的人,但是每一次遇上了,我还是会有“一山还比一山高”的感觉。
今天一起吃饭的客户,就让我觉得他是个中强手。
比尔盖茨的智商在他之下不在话下,就连他所拥有的资产也非比尔盖茨能敌。
只要他开口,就会有人赞助他上太空旅游,云云。
我对于那一番话的震撼,远远超越于他那一番“成就”。
实在是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悟”~

虽然很难以置信,然换个角度去看,其实正面的能量总会在这些人身上不断地散发出来。
他们也喜欢把正面能量种在他人身上,鼓励他人向上。
我实在好奇,他们到底秉持了什么样的信念,来过这所谓不断“自我挑战”以及“改变世界”的人生。
那必然是,“绝对没有不可能”,和“定要能人所不能”,这样了不起的信念!

Monday, January 3, 2011

[狮城圣诞游] - 乌节的星光

十年前的平安夜,我应该也在新加坡。
现在回想起来却没有什么印象。
只记得自己一个人很辛苦才搭上了MRT,到乌节路去找朋友。
后来很辛苦才回到了家。

十年是多么长的一段岁月,偶尔回想也很怀念当天的那样莫名其妙的自己。

十年后的平安夜,乌节的灯光依旧灿烂。



人潮依旧如此汹涌。
还有警察维持次序。

而我只是坐在车里看热闹的路人。
心中有一份淡泊,也藏着几许织热。
想着多年以后,在这里狂欢倒数的人们,会不会记得他们当年曾经在这里存在过。

我们常常在某个当下,把某种快乐或不快乐错认为永恒。
我们以为即使没有任何书写或照片的记录,我们还是会记得很多的事情。
现在发现这些都只是错误的认知。

我常常说自己喜欢新加坡,应该会一直喜欢吧?
但是有时候觉得,虽然它一直以不同的面貌出现,我想应该还是会有看腻的一天。

Sunday, January 2, 2011

不同版本的告白

看过有关同名电影的介绍,所以在Page One看见这本小说的时候,就立刻买了下来。
还真的是只看了page one,就想买下来。
然后,很快地就看完了。
日译小说,总有一种引人入胜的魅力。

这个故事共分成六篇,由不同的主角从不同的角度来告白。
所谓不同的角度的告白,其实就是用第一人称的方式来诉说同一个故事。
前面三篇,篇篇精彩。
第一篇,是老师的告白。诉说她女儿被杀的真相,然后告诉大家她的复仇计划,在整班学生的心里种下恐惧的种子。
咦,这样的报仇方式,老师是个天蝎座吗?!
无可否认,作者是一个有独特想法的人,但我不能苟同。
老师的道德观很有问题啊——这是我的想法。

然后,第二篇,是这班上班长的告白。
这一篇我特别喜欢,很校园,又隐藏了很多转折,看到最后,还O了嘴。
就是那种“吓?怎么会这样啊?!”的讶异。

第三篇,杀人嫌疑犯少年B的家人的告白。
峰回路转,也揭露了一些之前事情发生的原屈。

接下来那两篇少年A和少年B的告白,每一篇都揭露多一点的来龙去脉。
然而,因为诉说的是读者已经知道的事,所以反而不那么精彩了。

我期待着终极篇,那据说会让人感到极大震撼的写法。
却因为太过期待,所以有点失望了。
因为已经被前面的事吓倒过了,所以后来的结局虽然是意想不到,但反而不感觉太讶异。
因为人的黑暗面已经被之前出场的主角们发挥得淋漓尽致了。
你想不到为什么有人可以这样地写小说。
我看着看着,却想起了一个广为流传的心理测验题。

大概问说一个妹妹在姐姐的葬礼上看见让她心仪的男子,她要怎么样才可以很快地再次见到那男子呢?
答案可以有很多,但是只有一种答案,是出自有杀人犯心态的人:
妹妹回家后把其中一个家人杀掉,她就可以很快地再次看到那个男子了。

我觉得,告白的作者,就是那种所谓有着杀人犯心态的人。
因为故事里的每一个主角,都是这种有着杀人犯心态的人。
故事的中心思想,直攻人心最黑暗最崩坏的地方,然后把这些坦荡荡地、毫无羞愧地晒在太阳地下,还是那么洋洋得意。
然后,小说得了无数的奖项。(!)

所以我不会说我喜欢这部小说,因为我没有办法接受被扭曲的价值观。